PConline 7 月 14 日消息 2015 年 10 月,騰訊公司申請注冊了多件“王者榮耀”商標,但 2015 年 11 月,貴州問渠成裕酒業(yè)有限公司申請將果酒、蒸餾飲料、葡萄酒、白酒等產品注冊“王者榮耀”商標。
2018 年 6 月 19 日,騰訊公司對貴州問渠成裕酒業(yè)有限公司注冊的“王者榮耀”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以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未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等為由,裁定訴爭商標予以維持。對此,原告騰訊公司不服被訴裁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最終,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定,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損害了原告騰訊公司的作品名稱“王者榮耀”的在先權益,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同時未構成《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因此判決撤銷被訴裁定,并判令國家知識產權局重新作出裁定。
去年 6 月 17 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定,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損害了原告騰訊公司的作品名稱“王者榮耀”的在先權益,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同時未構成《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因此判決撤銷被訴裁定,并判令國家知識產權局重新作出裁定。
然而,國家知識產權局不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決,上訴至北京高級法院。理由是,在商標評審期間,騰訊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足證明“王者榮耀”在果酒、蒸餾飲料等商品上具有較高知名度;《王者榮耀》手機游戲與果酒、蒸餾飲料商品差距較大,尚未構成 2014 年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之情形。
2014 年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xiàn)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PConline了解到,北京高級法院審理認為,貴州酒業(yè)公司的商標注冊違反 2014 年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損害他人現(xiàn)有的在先權利”,不是基于《王者榮耀》游戲在先著作權,而是基于《王者榮耀》游戲作品名稱具有較高知名度,構成在先權益,對騰訊公司的主張予以保護;對國家知識產權的上訴請求不予支持。

